位置:首页> 协同办公平台 > 认罪认罚同步录音录像系统
前言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规定》(以下简称《同录规定》),对检察机关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工作作出明确规范。为规范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活动,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诉讼权利,确保认罪认罚自愿性、真实性、合法性,根据法律和相关规定,结合办案实际,制定本规定。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对于检察官围绕量刑建议、程序适用等事项听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意见、签署具结书活动,应当同步录音录像。
一、系统介绍
认罪认罚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将围绕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办理流程及相关同步录音录像工作要求量身定制的辅助办案系统。本系统可与“统一业务系统”数据对接,在办理认罪认罚案件时,可将相关案件信息自动填充至各个业务环节,结合系统中的笔录模块,系统可自动相关文书(《认罪认罚从宽告知书》、《认罪认罚具结书》)生成。同时系统支持绝大部分现有同录设备的对接,实现系统中控制同录工作的开始与结束,使案件办理流程更简化、更智能化,将推进检察工作信息化向智能化跃升,有力提高认罪认罚案件的适用率和办案效率。
本系统还支持离线办理模式,离线版本系统将搭建在移动办公设备中,配有专业的双目摄像头及拾音器,相关设备即插即用,操作便捷。可实现便携式办案,为检察官提供更丰富的办案场景,外出办案时所产生的相关数据(案卡、笔录、文书、录制视频等)保存在移动设备中,连网后支持数据一键同步功能。实现认罪认罚具结工作朝着规范化、无纸化、智能化、移动化方向发展。
二、系统特点及优势
①案件管理同步化
对接2.0系统,案件信息同步,办案相关信息回传。
②同录方式多样化
提供规范化方案,亦可灵活兼容市面上常用的录音录像方式,可支持固定场所、远程、同时可支持便携式离线办案。
③操作便捷化
案件信息同步、一键同录、数据结构化、文书自动生成,使得办案流程一站式完成。
④视频存储规范化
符合电子档案管理规范,符合最高检录制和存储要求。
⑤后期应用便捷化
案件信息同步2.0,冷热双存储,便于查询,刻录,管理。
三、设计原则
①满足多场景使用
结合最高检认罪认罚要求,适应各种场景使用,包含固定场所、远程审讯、离线使用。
②操作便捷
快捷部署、操作简洁,相关设备即插即用。
③技术要求达标
满足国标《录音录像档案管理规范》(DA/T78)。
MD5加密防篡改技术应用
④统一管理
系统与统一业务系统2.0对接,包括用户权限的统一。系统可根据个人权限提供相关查看、调阅、检索等功能。
四、系统架构:
五、功能介绍
数据对接 | 对接“统一业务系统”案件信息。包括案卡信息、文件、卷宗等。 |
房间预约 | 用户在系统中可预约房间,预约时可根据时间查看房间使用情况。在预约时可一键关联相关案件信息。 |
同步录音录像控制 | 系统支持检察官在线控制录像存储开始、结束时间。 |
视频存储及调看 | 系统肯定开始与结束时间,将视频存储至数据服务器内,可根据个人权限对每个案件相关视频录像进行调看,并支持下载功能。 |
文书自动生成 | 在办理认罪认罚案件时,系统可自动生成相关文书。《认罪认罚从宽告知书》、《认罪认罚具结书》 |
设备接口 | 本系统支持各大品牌相关设备接入(包括摄像头、同步录音录像机、视频解码器等) |
离线数据回传 | 系统支持办案数据回传,办理结束连网后,通过网络一键将数据回传至院内服务器。包含案卡信息、视频、相关文书。 |
功能展示:
登录界面
系统自动对接统一业务系统办案数据
案件办理时,可在系统中控制视频开始与结束
在办理认罪认罚案件时,系统可自动生成相关文书。《认罪认罚从宽告知书》、《认罪认罚具结书》
系统支持办案数据回传,办理结束连网后,通过网络一键将数据回传至院内服务器。包含案卡信息、视频、相关文书
数据统计分析
笔记本 | IPv6:支持IPv6 处理器:intel i5 系统:Windows 11 内存容量:16GB 屏幕刷新率:90Hz 固态硬盘(SSD):1T |
摄像头 | 双摄像头:视频分辨率 双路支持1920-1080 高清1080P 像素:200万(高清1080P )镜头范围:广角136度,单镜头支持上下左右调节。 帧率:30FPS 麦克风:支持音视频同步录制(双路拾音器) 电源:USB供电 |
打印机 | 黑白印量(官方原厂):0-199页 附加功能:打印 最大支持幅面:A4 纸张输入容量:0-149页 功能:非自动双面 彩色打印:支持彩色打印 类型:喷墨打印机-墨盒式 连接方式:Wi-Fi,USB 无线打印:支持无线打印 |